保税区慈善奖评选表彰方案“保税区慈善奖”评选表彰方案大连保税区慈善总会自2010年9月成立以来,得到了保税区管委会领导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三年来,总会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鼓舞先进企业和个人、加快我区慈善事业的发展,区慈善总会决定今年开展首届“保税区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表彰2010年9月以来在我区扶老、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业绩的单位、个人和慈善项目以及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慈善工作者。二、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从2010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个人、慈善项目均可推荐参选。1、“保税区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向区慈善总会捐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在抗灾救灾、扶贫济困、助医助学、慈善宣传等慈善公益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保税区慈善家奖”向慈善总会捐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企业捐赠)或捐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以个人署名的捐款收据为准)、社会影响较大、具有良好社会公益形象的企业负责人和爱心人士。3、“保税区慈善人物奖”向区慈善总会捐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以企业、个人署名的捐款收据为准),或在义务服务、抗灾救灾、扶贫济困等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人士。4、“保税区慈善优秀项目奖”实施救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上、效果显著、运作规范,以及长期坚持、社会效益突出的义工服务项目。5、“保税区慈善优秀工作者奖”(1)长期(至少2年)从事慈善工作,在慈善领域内做出第1页共2页突出成绩,并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2)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慈善项目(含义工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并且业绩突出的人士。(3)长期参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为我区现代慈善事业的创建、培育、发展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三、表彰方式拟在2013年12月慈爱月活动期间召开保税区一届四次理事会,对“保税区慈善奖”获奖单位、个人、慈善项目进行表彰,并在本区新闻媒体上宣传。保税区慈善总会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