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管理改革方案为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对我县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金融机构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规范、透明、公平、激励”的原则,探索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对我县贡献相挂钩的途径,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对政府性资金存放金融机构实行“指标评价、额度总控、资金集中、统一调度”管理,对金融机构按考核量化打分所占比重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和撬动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资金投放,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
二、改革内容(一)资金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政府性资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由中央、省市或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列支,并核拨到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
依据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征收或向社会募集、具有专门用途并在财政专户中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非税收入、社保基金以及政府性基金
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
乡镇财政管理的对公存款
(二)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与相关单位按照考核确定的存款分配比例,对各金融机构存款资金采取多划少补的方式对其实际资金存量进行调整
社保基金专户存款、非税收入存款及乡镇财政管理的对公存款存量统一纳入总量考核,如因其存款和管理的特殊性,不予调整
(三)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第1页共3页制定《县政府性资金存放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激励暂行办法》对金融机构进行考评,确定各金融机构的存款比例,确保政府性资金向金融机构进行存款分配的透明、公正、公开,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建立考核评价指标
考核评价指标分为以下三大类:(1)纳税规模指标,反映各金融机构在我县缴纳的地方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