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制革新回顾与展望金融业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的波动直接影响经济全局的变动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可以完善适合我国的经济体系,为扩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与经济社会新局面提供动力
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历史回顾根据经济市场特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历史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
1979-1984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初级阶段相对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全局来讲,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初级阶段进展缓慢,主要起到了投石问路的作用,其金融体系的结构性还不够完善,功能性还没有具体发挥,但奠定了我国金融业的结构基础
主要改革方向有:①确定我国中央银行在金融业的重要位置,研究做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货币稳定,确立中央银行职能
②完成我国四大基础银行建设,即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中国银行
分别管理金融业各项经济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遥相呼应、紧密相联
③建立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
1985-1991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初步发展,各项改革方针相继实施,涉及内容越来越全面,结构框架也越来越完善,增加融资与建立宏观调控体系
具体内容包括:①允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外开设各类保险公司,在我国四大行体系之外,成立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一系列全国性综合性银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在1990年和1991年挂牌成立
②金融业的各项业务与科技水平创新,开设了邮政储蓄以及各类银行信用卡业务
③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
一系列条例管理政策的出台,是用法律管理金融行业与金融立法工作的开端,是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行业实施监控的开始
1992-1997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全面开展随着我国对市场经济体质改革的全力支持下,从1992年开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我国初步建立了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