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清理方案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是民办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更是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学习体系的需要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42号)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通知》(渝教办〔〕83号)要求以及“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会”要求,决定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清查
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一)成立某区年度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工作职责分工:1
区教委牵头对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进行清理;2
区民政局负责对非赢利性培训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3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赢利性培训机构核发工商执照,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对培训机构广告进行监督,规范教育类企业(公司)经营行为和范围,督促其完善教育前置审批和税务登记;4
区监察局负责查处没有法定依据违规审批培训机构或介入培训活动的行政机关;5
镇街按照安全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安全检查工作;6
校保支队具体负责维护办学安全,协助清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委职成民办教育科,主要负责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联系工作
主任:第1页共3页副主任:成员:二、工作联动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与校园安全检查中针对培训机构的部分整合进行
三、对象分类及检查重点(一)正规的培训机构检查重点
年检、完善登记手续和安全工作情况
(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见附表)(二)未备案外来培训机构一些规模较大的连锁培训机构是经市教委或其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但未在我区进行登记注册备案的,如大帝培训学校等
是否在某区进行登记备案,完善相关手续等,办学场地是否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