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监管挑战与机遇【摘要】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radeinserviceagreement,tisa)谈判自20XX年至今,提出了许多与gats和tpp等国际服务贸易协议更加严苛,开放程度更高的协议内容,其中国有企业附件是一个被认为专门针对主要以中国为首的许多国家的国有企业的协议内容,这对我国大多数金融行机构属于国有企业的现状提出了很大的挑战,通过分析国有企业附件,拟寻找我国国有金融企业监管改革的路径。【关键词】放松管制;国有企业;开放竞争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席卷了包括美国、欧盟、中国、俄罗斯在内的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系。迄今为止近十年的时间,全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正在不断加剧,中国在世界贸易舞台上呈现出越来越高的地位并承担了与日俱增的责任,20XX年10月1日,人民币已经正式成为sdr一揽子货币,在人民币国际化逐日推进的情况下,中国的金融体系开放已经成为了非常重要的议题。20XX年底至20XX年初,“一行三会”不断发布新规,为推进中国金融行业监管和维持健康发展,正在不停地做出努力。20XX年1月,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上任之初就向全世界宣布美国将彻底退出tpp,在这一协议文本已经基本签署,并公开其协议文本内容的情况下,做为核心谈判方的美国一旦退出,tpp即将面临流产,在欧盟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对正在谈判和已签订的协议介绍表上,tpp显示为已失效。所以,tpp的流产无异于对签署这一协议的国家和地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tisa作为最有可能替代tpp的协议,已经逐渐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中国早在20XX年就曾宣布拟加入tisa谈判,但至今未能如愿,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金融行业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加入tisa的谈判一直是我们的目标。一、tisa国有企业附件除金融服务附件要求放松国家监管的要求以外,20XX年最新披露的tisa揭露了美国推动的协议,迫使签约国将公共服务第1页共5页私有化并解除对公司的管制,这一协议已经从单纯的自由服务贸易谈判转变成了政治议题,贸易谈判已经“远离合法的贸易问题,进入了一个席卷管制的政治议程”。国有企业附件要求公共服务必须像私营企业一样对待,这无疑是一个隐含的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金砖国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大公司进入海外市场的“放松管制”目标。国有企业的附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定义(definitions)、范围(scope)、管理机构(administrativebodies)、非歧视性待遇和商业考虑(non-discriminatorytreatmentandcommercialconsiderations)、不相符活动(non-conformingactivities)、透明度(transparency)、未来谈判(futurenegotiations)等。国有企业附件对国有企业的定义仅限于中央政府级别。在《国有企业附件》中,国有企业的定义为:中央政府级别的法人,国家直接拥有超过50%的股权;或通过所有者权益控制,可行使超过50%的投票权;或拥有委任多数董事会或同等管理机构的权力;和主要从事商业活动,这些活动被定义为以谋取利润为目的而开展的活动,最终生产由国有企业来决定出售给消费者某种商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国有企业附件在范围条款中的例外规定有:不包括缔约方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的管制与监管活动,金融监管机构包括非政府机构对证券或期货交易所、清算机构或其他组织或协会的监管或监督活动,以及对金融服务提供者行使监管或监督权力的机构,为解决失败或失败的金融服务供应商或任何其他主要从事金融服务的失败或失败的法人而进行的活动。该附件不适用于政府采购。在“非歧视性待遇和商业考虑”条款中的例外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三款。该规定不能阻止缔约方采取或执行临时措施以应对本国的或全球的经济紧急情况,以及应用在缔约方的国有企业在应对本国的或全球的经济紧急情况时采取的临时措施。“透明度”条款要求缔约方在tisa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以官方网站的方式给其他缔约方提供国有企业的名录并进行年度更新。在其他缔约方提出书面请求后,缔约方应给另一缔约方提供本国国有企业的活动是如何影响双方的贸易的情况的解释,当然收到信息的另一缔约方非经提供方允许不得将该信息披露。国有企业附件未来谈判的第2页共5页目标是tisa的现有缔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