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突发事故应对方案1、总则1、1编制目的维护良好社会环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省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因下列事项引起严重后果,确需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的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2)各金融机构出现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运钞车辆遭抢劫、劫持等突发事件;(3)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因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发生系统性故障;(4)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营销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5)金融债券到期未能及时兑付、金融机构被公告撤销(关闭)或其他因素引发存款挤提、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其他债务挤兑、集体上访等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6)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7)出现对金融业、金融机构进行负面失实报道,造成严重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第1页共8页(8)暴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危机;(9)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事件
1、4工作原则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依法处置,稳妥缜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成立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由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人行兰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