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员专业化建设方案为适应审计工作需要,加快审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和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一、主要目标(一)能够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审计干部比例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审计干部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并不断提高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到2013年,能够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审计干部比例保持在85%以上。(二)专业技术资格比例到2015年,我局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干部比例争取达到5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干部比例争取达到20%。通过ao认证考试人才比例达到50%以上,审计署中级计算机考试人才比例达到10%。(三)专业结构比例审计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要适应审计工作需要。到2013年,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类、管理类以及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的审计干部比例应保持在85%以上。其中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的审计干部比例,应在2011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四)文化程度比例局机关45岁及以下的审计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到2013年,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审计干部比例达到90%以上。(五)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和审计业务骨干人才比例到2015年,符合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专业领军人才条件的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的比例达到10%以上。二、具体措施第1页共4页(一)坚持标准,严把进人关1、通过考试录用的审计干部,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执(职)业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2、通过调入方式进入审计机关担任副职领导职务及以下的审计干部,特别是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人员,除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外,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审计业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以及5年以上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财经、法律、计算机、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3、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审计干部聘任试点工作。经审计干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工程审计、资源环境审计、计算机审计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试行聘任制,按照审计干部法和聘任合同管理所聘审计干部。(二)切实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1、新录用的审计干部,应自进入审计机关3年内通过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届时不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干部,一般不得从事审计复核、审理工作。2、审计机关担任项目主审的审计干部,一般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审计干部,符合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但未取得审计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执(职)业资格的,应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3年内取得审计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执(职)业资格;尚不符合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在符合条件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审计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不担任审计组组长、主审。鼓励45岁以上的审计干部报名参加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执(职)业资格考试。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人员每年至少担任一个项目的主审,多担任项目主审、业绩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创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1、鼓励和引导审计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特别是审计硕第2页共4页士等专业学位教育,充分发挥学历学位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方面的作用。2、完善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分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强中、高级审计师研究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审计专业人才从审计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从理论高度系统地进行归纳总结、科学阐述的能力。3、认真参加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和初任培训、领导能力培训。4、加强审计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选送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各类业务培训,鼓励年轻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署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