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地位
教学工作是学院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学院其他各项管理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于教学工作,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教学管理是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调节、监督和评价,在学院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第三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研究高素质技能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出高职特色
第四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队伍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等
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第五条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
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院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
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等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七条建立教学督导组
对全院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第八条建立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机构
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健全教学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
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并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
1、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配备得力人员,以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