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清剿火患指导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清剿火患”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任务与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全面普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组织一次“清剿火患”全面普查
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清剿火患”工作责任制,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的消防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具体负责本单位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普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范围此次“清剿火患”的范围是:全市养老院、敬老院和局属各单位
重点是:加强对全市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审查验收,火患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切实解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电路老化失修和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从源头控制“清剿火患”
教育居(村)民掌握火患报警、初起火患扑救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引导村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等创建、评定内容
四、工作步骤此次“清剿火患”工作,在局“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用五个月左右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布署阶段(2011年10月)局集中开展“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清剿火第1页共2页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召开专门会议,具体部署开展本次“清剿火患”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相应成立组织,进行全面部署、落实,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的“清剿火患”普查和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