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质量监管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块突破,标本兼治,系统推进,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以依法查处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坚持“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农村监管与XX县区监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例行监测”同举并重,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管理手段,不断增强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广大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水产品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加大综合监管措施落实力度,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市场准入、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起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科学、规范、准入、责任、全程”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12年,认真落实农业部规定的12个100%的监管目标,进一步加大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养殖模式监管力度,实现全市农贸市场、超市100%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养殖环节使用违禁渔药问题基本解决,市场水产品药残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水产品健康养殖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100%要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要100%
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要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100%要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要达到100%
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投入品管理,确保源头安全一是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档案,建立健全进药备第1页共5页案、售药登记、有奖举报等制度,全面推行渔药、饲料网络化动态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渔药、饲料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