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规划指标强度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XX〕162号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规划指标强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对工业项目发展的制约,科学指导工业厂区合理布局,根据《XX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XX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政策文件精神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对象范围本市范围内符合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附属设施用房比例等规划指标强度的出让和改扩建工业用地项目
5产业创意园项目须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引导集约用地原则
按规划先行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
通过提升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布局等规划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坚持空间发展环境兼顾原则
工业用地既要提高开发强度,又要注重美化环境
通过厂区总平面的优化布置,建筑立面的丰富设计,营造一个宜人的生产环境
(三)坚持堵疏结合分门别类原则
对符合城乡规划的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项目鼓励提高用地开发强度,近期列入拆迁和“退二进三”区域工业地块严控改扩建
三、工作措施(一)容积率
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内集中发展的,土地出让时容积率下限指标按现行《XX省工第1页共4页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确定的各行业基础上提高20%(详见附表),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2
鼓励企业在满足绿地率、建筑密度的条件下建多层厂房
已出让的工业用地因生产需要确需提高容积率的,经市规划局审核通过后报国土部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以外的项目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