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归档中队上交罚款规定中队—财务室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程序图行政处罚决定分队执行分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指出违法事实并说明处罚理由;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依对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当场收缴罚款,出具广州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适合当场收缴的,督促当事人在收分队当场收缴的罚款,及时交中队内勤,中队应当天上交大队财务室,当天不需上报反馈的案件及时将查处情况上报反馈
案件资料整理、定期装听证笔录举行听证听证组织形式听证前工作听证条件罚款处罚案:公民10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50000元以上
为减少执法瑕疵,对将要作出拆除决定的违当事人接到行政机关听证告知后,三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并作《听证通知书》,盖行政机关印章,在主持人核实当事人(委托人)身份,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听证人员及有关事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及理由;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听证公开举行
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听综合听证情况,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笔录》经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写出《听证报告书》,与《听证笔录》一同上报行政机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审批会审大队领导会审小组案件处理审核中队—执法科办案时间规定处罚决定中队结案归档中队告知中队询问谈话分队责令限改分队立案申请案号中队—执法科按照管理权限立案、确定案号
(通常由中队将个案的第一现场检查笔录报执法科申请案号
执法科:审查、科长签名、报大队领导审定签署确定案号登记备案跟踪监管至结案)从第一次现场检查到确定案确认被询问人的身份;制作《询问笔录》;收集当事人有关资料,审核资料是否有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