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开创专项治理工作新局面,现就我区的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纪委第六次全会、市纪委第五次会议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妥善解决职工反映的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防止在改制过程中出现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引导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全区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商贸委、区民政局、区房管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以下称区专治办)设在区发改三、主要任务年针对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中容易出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环节和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审核工作
在企业改制安置职工时,根据洪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职工的年龄和工龄进行分档,由社保部门对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活费以及有关劳动保障代理费进行审核,由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同时,对特殊群体、因工因病致残人员及职工遗第1页共3页属、未成年子女的安置办法,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的各种费用审核工作
在企业改制安置职工时,欠发的职工个人工资、生活费、医药费、集资款、住房公积金、水电分离费用、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区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