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一、承办银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XX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2、特定条件: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0)其他贫困家庭
三、贷款政策(一)贷款用途和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需求确定
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第1页共5页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