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街道办事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查非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两节期间社会稳定,建设平安、美丽厦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xx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xx市xx区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查非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并根据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5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限放查非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此次专项行动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为指导思想,以“巩固成果,持续提升禁炮工作水平”为要求,以“限制在三秀社区、日东社区限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缴非法、劣质、超标烟花爆竹”为主要内容,以“精心组织,打击非法,发动群众,确保安全”为基本原则,发挥各职能部门整体合力,通过宣传发动、联合执法、专项打击、设卡查赌、巡逻检查、重点查限等措施,实现辖区“限放”秩序良好,经营许可规范有序,不发生因烟花爆竹印发的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重点查处下列行为:(一)三秀社区、日东社区限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二)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三)饭店、酒吧、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涉众庆祝、文艺活动现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四)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违规超量储存、通过非法第1页共8页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及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行为
(五)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确定
三、督查检查时间、分组及包干区域(一)督查检查时间
专项行动开始至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