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我市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法〔xx〕x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成法治政府的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查,探索形成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奋力走在xx北振兴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xx年)》、《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xx政〔xx〕xx号)、《xx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xx政〔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x政〔xx〕xx号)等有关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切实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制发文件
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我市各级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界定审查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xx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第1页共2页行为的意见》和《xx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