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种子市场治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用种安全,切实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2年种子市场整治方案。一、整治工作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以净化种子市场为目标,以规范种子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以查办种子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整顿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促进种子质量提高,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二、整治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许可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监管,无证照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得到清除,制售假劣种子和未审品种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广告等依法得到规范,种子质量全面提高,对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商和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75%以上,坑农害农案件和种子纠纷事件大幅度下降,种子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使种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整治内容2012年我市种子市场整治内容重点开展“四查”专项治理工作。一查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一些不法经营者为获得利益不择手段,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以此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销售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假种子;销售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劣种子,坑农害农。二查经营、推广应当审(认)定而未经审(认)或审(认)定未通过品种的违法行为。三查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游商游贩走村串户,以订单收购产品的名义销售散种子和来路不明的种子哄骗农民,这也是农民安全用种最大的隐患。第1页共4页四查农作物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真实性、规范性。重点查处种子包装、标签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查包装、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避免标识不符、弄虚作假,张冠李戴,夸大品种特性、夸大产量及隐瞒品种抗逆性等行为。四、重大活动安排1、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互查活动。配合省农委开展“春风。50”行动,自2012年3月1日至4月20日,在全市开展50天春季种子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按照整治内容,各县、区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进行集中整治。并在“3。15”前后掀起全市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确保春耕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3月下旬,由市农委牵头组织各县区分组互相督查。第一组:区督查县;第二组:县督查县;第三组:县督查区;第四组:县督查县。具体督查方案另行制定。2、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部署,在3月下旬,继续组织开展2012年(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开展种子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2012年5月、11月,各县、区农委集中清理种子案件,做好结案、归档工作,市农委将派督察组对各地种子案件审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案卷检查,对于未依法办理案件和错案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4、开展种子质量抽查活动。(1)在春夏播期间(3月1日-31日),对2007-2008年许可生产的棉花种子、常规水稻(重点在县、县)进行质量抽查。由县、区执法机构自己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和真实性。(2)秋冬播期间(9月1日至30日),对2008年许可生产的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抽查,由县、区执法机构自己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5、开展秋季种子农资市场互查活动。配合省农委开展“金秋。40”行动,自2012年9月21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开展40天秋季种子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按照整治内容,各县、区开第2页共4页展种子市场大检查,进行集中整治;10月中旬,由市农委牵头组织各县区分组互相督查。第一组:区督查县;第二组:县督查县;第三组:县督查区;第四组:县督查县。具体督查方案另行制定。6、开展种子市场整治工作总结活动。(1)2012年4月20日前,各县、区将春季种子市场整治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市农委生产科。(2)2012年10月25日前,各县、区将秋季种子市场整治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市农委生产科。(3)2012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