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药品批发企业换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一、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批发企业换证检查,确保换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特制定药品批发企业换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二、药品批发企业换证现场检查项目共35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10项,一般项目25项
三、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缺陷项目在检查条款后画“x”;合格项目在检查条款后画“√”;经营缺项在检查条款后画“—”
四、结果评定:项目结果严重缺陷一般缺陷0≤3项合格0>3项不合格≥1≥0注:对于首次换证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换证
五、现场检查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1、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应按《药品经营许可证》内容首先对经营及仓库地址进行确认,若发现企业存在擅自变更经营或仓库地址的,应停止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记录表》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情况栏中说明情况,签字后将材料带回
2、检查组应认真核对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若发现企业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基本条件,近1年内连续6个月不经营或累计9个月未经营某类药品的,应核减该类药品的经营范围,并在《现场检查记录表》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情况栏中说明
3、如发现企业连续半年未经营药品的,应在《现场检查记录表》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情况栏中说明
六、本“标准”亦适用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换证现场检查
药品批发企业换证现场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评定*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3企业质量负责人或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注册执业药师(与上级法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