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目标考评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招商的积极性,扩大招商规模,提高引资质量,推动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市承担有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具体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全市承担有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及驻点招商任务的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未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部门有引进项目的,参照本办法考核
二、考核目标及计分办法(一)县(市)区、开发区考核目标、计分方法1、考核目标招商引资考核目标由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构成,其中
共性目标10分,业务目标90分
共性目标主要是量化考核各单位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视程度、参与积极性及重大安排与活动的落实情况,具体分为四项指标,实际得分由市招商局负责认定:⑴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经费有保障且每年适度增长;有专业的招商引资队伍,专项从事招商引资及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共4分,少一项扣2分)
⑵及时上报统计报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统计工作;认真填报招商活动项目进展报表;及时上报招商项目统计月报表,按照项目调度会安排及时上报项目调度会进展情况表(共3分,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0
⑶积极参加全市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共2分,缺席一次扣0
⑷及时上报招商信息,认真开展各项调研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年都要开展调研工作并至少有2条招商信息上报,共1分,缺1条扣0
业务目标根据各单位情况分层次分解,一年一下达,一年第1页共7页一考核,主要是量化考核合同投资额、实际投资额、重大项目个数完成分值等三项指标:业务目标一:合同投资额,指项目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新办、租赁类项目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及并购、参股类项目注册资本增资额
计算方法为:对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