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浙水电管函〔2008〕10号关于征求《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技术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我中心委托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编制的《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请各单位组织有关水电技术人员提出修改意见(附《意见反馈表》),并将《意见反馈表》于6月20日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在浙江水利网(www
zjwater
com)“水电管理”专栏里下载
联系人:王丰平;电话:0571-86438059;传真:0571-86438062;E-mail:wangfengping168@sina
com二○○八年六月二日《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技术规定》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地方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根据2006年初浙江省水利厅对全省水电站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调查,部分水电站存在设施陈旧、设备老化等问题,特别是1980年前投产的乡镇及村级集体所有制水电站,机组老化、压力管道破裂、厂房陈旧失修等现象十分普遍
为此,浙江省水利厅下发文件《关于要求编制的通知》,并于2006年6月初,由浙江水电管理中心成立编制小组,负责编制水电站报废重建的标准,并委托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等为主要参编单位
编制工作由葛捍东负责,主要参与人员有孙从炎、陈烨兴、王丰平、仇涛等,同时邀请陈一麟、何志成、孙水林等专家协助编写
为了更能解决好目前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标准几易其稿
编制小组于2006年6月底起草了《小型(特小型)农村水电站技术改造、报废重建试行草案》
该草案共分六个章节,主要涉及引水系统的技术改造和报废重建、升压站电气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报废重建、厂房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报废重建和技术改造、报废重建工作程序等四部分内容
2006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