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创新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教兴区,把握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机遇,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品牌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和发展一批有市场潜力、在国内外市场上有较高影响力的品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技术创新、发展品牌经济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
鼓励企业以产品技术创新为重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深化企业的品牌意识
要以科学技术为动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要坚持以市场作评判,不断加大企业产品品牌的培育力度,营造支持企业创建品牌的良好氛围,以品牌打造的“名片”
二、品牌内容本实施意见所指的品牌是
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认定的国家级品牌(包括“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国家质量管理奖”),省市级品牌(包括“名牌”及“市质量金奖”等质量荣誉称号);获得工商管理局评审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市著名商标”
三、政策扶持(一)新获得国家级产品品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二)新获得市产品品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上述奖励若企业在评审认定的周期内,相同产品同时获得国家级、市级品牌认定的,奖励采用就高办法;若企业从市级品牌上升为国家级品牌的,奖励采用补差办法
每个品牌享受一次奖励
根据评审规则,品牌认定周期结束,经续评重新认定的的品牌,减半奖励
四、奖励范围经评审认定获得产品品牌的,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实业型、实地型、税收征管在本区的企业(涵盖“一、二、三产”)
第1页共3页积极鼓励引进区外拥有国家级、省市级品牌,经评审认定的企业,并在区投资或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五、奖金的核拨(一)品牌申报
企业须凭品牌证书、填写《品牌认定表》(附后)等相关资料,由所在的镇(街道)、工业区、区属公司初审盖章后,报区质量技监局、区工商分局初审;(二)验收认定
归口部门初审认定后,送区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