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程序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招标投标市场的公正性,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广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程序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标准及范围(一)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水利项目,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l、2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桂林市水利局负责监管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包括以下项目:l、县级城市防洪项目
2、小型水库和小型水闸项目
3、小水电及送变电项目
4、农村饮水安全项一目
5、小型灌区及1~5万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6、概算总投资小于1000万元的其他水利水电项目
以上项目不包括市水利局直管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
二、信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参与桂林市水利局监管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施工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先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以下简称广西招投标站)重新(2009年l2月1日后)建立信用档案,否则,不能参加桂林市水利局监管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标和招标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