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篇一
为更好地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要求,参照省、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办发〔20xx〕54号和〔20xx〕3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规范、分级编制,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确保20xx年7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的目录编制工作,并在XX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二)统一规范,分级编制
按照县政府统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和统一的政府信息分类及填报规范,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下同步进行清理、填报并依法公开
(三)由近及远,分步实施
在确保完成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清理,依托县政务信息网,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填报、审查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步骤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积极推进,稳步实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从现在到7月底以前,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依法公开
第二步:8月份开始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
具体安排如下:第1页共12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