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一主题,坚持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保护、资源开发并重的原则,集中整治,依法查处,逐一整改,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完善制度,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实现全市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二)工作目标
以治理铁、砂石和粘土矿为重点,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分3个阶段全面深入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使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储量动态监测和核查工作全面到位,资源利用进一步合理;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做到矿权人依法办矿,执法人依法管矿,实现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生产安全、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无勘查和采矿许可证的勘查、开采行为
对无证、吊销或注销矿权的,公安部门应停止其火工器材供应,电业部门应停止供电,其他有关部门要吊销或注销相关证照
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乡(镇)所辖区内半年内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无证非法采矿的,要追究当地乡镇领导的责任;凡发生无证照非法采矿经营持续半年以上未处理的,要追究县级政府领导的责任
(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查处矿山第1页共3页越界开采行为,尤其是石场、砖厂越界开采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和矿产品
不按勘查设计施工、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