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周边治安梯级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项职责体系1、职责体系:总体原则:按照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二级政府职责: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自身职责:对学校内部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职责2、责任体系: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各级各类学校第——责任人责任与分管综治安全校领导、综治安全办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各级各类学校分管责任人责任与各班主任、门卫、寝室管理员、保卫科签订安全责任状3、工作机制:(一)综治安全工作定期上会制度
行政会议定期对本辖区、校内学校综治工作进行研究、分析、部署,确保综治安全工作领导重视
要求:有相关制度、有详细的会议纪录(二)安全知识教育制度
学校要有文本资料,安全知识教育计划、教育形式、内容以及课时,各班要有安全知识教育课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人纪录,安全知识教育需纳入学校总体课时
乡镇以上学校每学期需进行一次防火、防震、防地质灾害的突发事件紧急应急演练,此项活动作为安全知识教育重要内容
原则上初中以上学校要没立学生心理咨询室,省市重点以上学校必须建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三)综治安全组织机构
学校需有专门的综治安全组织机构,行安全综治领导小组、综治安全办公室、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按生均150:1配置)、宿管员、门卫
第1页共4页二、工作运作机制1、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有住校生的学校需安排24小时值班
2、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校每周需对学校用水、用电、消防设施、食堂卫生、寝室状况、防盗、校舍等进行一次检查,填写安全检查纪录表,并填写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报告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需急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
3、安全巡查制度
有住校生的学校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两小时记录一次巡查状况,学生就寝后一小时巡查一次并作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