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号)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决定于**年4月中旬至6月底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流传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三、组织领导为推进我县“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文化局局长王应战为组长,副局长董文为副组长的XX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普查范围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
(具体内容见X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简易操作手册)五、普查原则(一)全面性普查应包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类别,不应有任何第1页共8页遗漏,要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
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均需进行调查
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从而改变它本来的生存面貌
(二)代表性在全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