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
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00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及招生对象(一)招生学校1
区属职业学校
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
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市属职业学校
XX县区内2015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生对象
2015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2015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15年3月至4月)3月
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
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
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
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第1页共3页3月—4月
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