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XX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施意见(2011—2020年)》(饶发〔2012〕20号)提出的“2020年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基本义务教育、医疗和住房的目标”,以省定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全市现有的54万贫困人口和648个贫困村为工作对象,实行精准扶贫,力争2018年、确保2020年,全市扶贫对象人口人均年收入全面达到4600元以上,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的8
71%降到3%以下,保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我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648个贫困村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75%以上,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1
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
按照扶贫开发“县抓落实”的要求,对我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突出考核扶贫实绩的风向标,依据省政府印发的《XX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赣府发〔2013〕4号),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改进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公正评估扶贫开发绩效,完善相关激励措施,鼓励贫困县脱贫摘帽
严格执行贫困县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把落实扶贫责任情况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部、市扶贫和移民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饶调查队
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1)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按照国家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在2014年8月第1页共5页底前,各县(市、区)要依据贫困状况将省统计调查部门测定分解到县的贫困人口数量逐级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