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籼稻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早籼稻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今年早籼稻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监管,严格落实“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保障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2019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对象辖区内从事早籼稻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经营者,以及跨区域收购的外地企业,主要检查对象为2019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
三、检查内容(一)各类粮油收购主体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XX省粮食收购工作纪律》等情况;(二)委托收储库点执行2019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情况,重点检查:1
政策宣传情况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无通过有关媒体做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宣传,有无公布举报电话,收购场所是否张榜最低收购价价格及相应品质等公开明了的服务承诺
持证收购情况
各地应在早籼稻收购前或在收购期间,组织开展一次辖区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并对从事早稻收购者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是否持证收购等情况依法检查,杜绝无收购资格者从事粮食收购行为
操作规程情况
检斤验质程序是否规范、公开透明,填写收购凭证、票据和签字是否规范统一、客观真实,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各环节是否相互印证,既要严厉查处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坚决打击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等各类损害农民利益和扰乱粮食市场秩序行为
粮款支付情况
收储企业支付给农户的粮款结算方式是否明了,粮款结算是否及时,绝不允许拖欠粮款或给农户“打第1页共3页白条”现象发生
收购进度情况
委托收储企业在预案执行期间是否做到每5日将实际收购进度按时抄报所在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查看委托收储企业和租赁库点粮食入库数量与企业实际仓容是否存在不符实际状况,及时制止虚报库容、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