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峪小学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
学校体育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
第三条学校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1页共4页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