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四、工作措施(一)落实创建责任。坚持把开展创建四强基层党组织活动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分级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常抓不懈工作格局。(二)注重搞好指导。局党组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指导党组织科学制定创建规划,分类细化创建标准,优化调整创建内容,切实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宣传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严格程序步骤。结合区直机关工委《实施方案》的四个阶段实施步骤内容,我局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制定方案。要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要以年度工作目标为基础,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并认真对照检查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按照要求,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让群众得实惠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原则,把经常性督促检查与适时考核结合起来,把表彰先进与激励后进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地持久开展。建立局党建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使创建活动引入社会监督、赢得群众满意。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