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排放标准本章内容:介绍了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外汽车排放标准和我国的汽车排放标准
为了治理环境污染,各国根据大气环境污染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与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对各种污染源的排放提出控制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制订出不同的排放标准,这些标准是要求强制性执行的,因而也称为排放法规
排放法规由一系列各种污染物的限值组成,还包括检测、认证和强制执行的方法,其每一部分内容互相联系,互相一致
当今世界上主要有三种排放法规体系,即美国、欧洲和日本的排放法规体系
这些汽车排放法规已成为汽车设计与制造的准则、汽车强制性认证的主要依据和汽车产品国际贸易的保障
排放法规的目标是确保汽车发动机按清洁的标准进行设计与工作
法规限定了HC、CO、NOX和PM的排放量
每种排放标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资源分类、气体/颗粒物排放检测、碳烟检测、检测条件、检测流程、燃油认证、系列概念与型式认证、目击与非目击认证测试、退化因素、污染物控制、标准/生效日期、灵活的程序和认证程序
1国外汽车排放标准11
1美国汽车排放标准美国有加州及联邦两个标准
美国加州最早控制汽车排放,而且标准也最严
1963年制订了“大气清洁法”;1966年加州制订“7工况法”,颁布汽车排放控制标准;1968年联邦采用“7工况法”开始控制汽车排放;1972年联邦采用LA-4C(FTP-72)试验规范,并增加对NOX的控制;1975年改用LA-4H(FTP-75),并一直延续使用至今
1975年起到80年代,美国排放标准大幅度加严,特别强化对NOX的限值,同时再提高对HC和CO的控制,1983年排放标准一直维持到1993年
1990年美国国会修订了“清洁空气法”,对汽车排放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表11-1是联邦轿车排放标准
联邦分两阶段加严排放标准,对HC的排放限制不仅指总碳氢(THC),而要限制非甲烷碳氢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