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乡镇应急处置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乡镇应急处置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及时有效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犯罪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犯罪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和《县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县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所指群体性事件和暴力犯罪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主要包括:聚众冲击、围堵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警卫目标的事件;聚众堵塞高速公路、国、省道及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主干线的事件;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事件;罢工、罢运、罢课,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聚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的事件;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非法聚集活动;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其它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凡发生或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犯罪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本区域应急处置力量不足,无法应对或不能有效掌控事态,需要紧急增援应对和控制事态发展,可由镇协调相邻镇、驻镇单位实施应急处置联动
超过100人、无法有效应对或不能有效掌控事态的,由事发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镇请示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处置
根据市、县规定,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后,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需跨区域调集力量,联动区域为第四区域,我县与XX县第1页共4页区互为联动区域
一次性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处置
二、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
坚持由事发地党委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跨镇应急联动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