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编制要求,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行政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和监督安全监管机关及其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检查职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实现“一杜绝,两控制”的总目标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乡现有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数量3人
总法定工作日:366天(年工作日)-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1天x3人=753天非执法工作日:36天(值班、政府中心工作)+9天(学习)+32天(培训)+12天(考核)+40天(会议)+30天(病假、事假)+45天(法定年休假)+16天(参加党群活动)=22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8天(实施行政许可)+2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6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20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15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24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1第1页共4页天(开展机动执法)+2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51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计算:753天(总法定工作日)-220天(非执法工作日)-251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82天以一天检查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