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东城街道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对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以雷锋互助社为平台,引领党员争当志愿者,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逐步探索党员退出机制,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量化考评,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新平台,规范雷锋互助社志愿服务,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在玄妙观、迎宾、荆东三个社区党委试点,党组织关系隶属三个社区党委的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60岁以上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征求本人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三、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罗志春同志任组长,联系社区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社区党委书记和组织干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晓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内容及方法(一)量化积分标准党员积分制管理按照分类定标、分时考评的原则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评,由日常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组成
其中,民主评议工作以网格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二)规范积分方式1
街道党工委统一制定《东城街道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各网格党支部明确一名记分员,按月依据第1页共3页党员积分制细则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积分,各社区党委明确一名核分员,对各支部上报的分数进行初步审核,党员初步积分经由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党员积分,由各支部委员进行最后汇总
党员积分每季度在本社区党务公开栏公示
以支部为单位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对上季度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党员对积分及加、扣分因素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