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塘长实施方案莲塘北大道“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路长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挂点路段管理机制,提升路段品位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作出应有贡献,现结合莲塘北大道“路长制”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目标通过压实莲塘北大道至墨山立交路段责任部门、配合单位及乡镇责任,充分调动本路段文明创建工作激情,确保每月“路长制”工作排位全县前列
二、工作机制1明确本路段责任部门:交管大队、城管委、林业局、市监局、交通局、卫计委、创建办;配合部门:人大机关、编办、残联、县城投、莲塘镇及沿线所属村、社区
配合单位负责路段分配如下:人大机关(澄湖北大道至技术学院段),残联(技术学院至小兰北路段),编办(小兰北路至青云谱货场段)
“路长制”工作按巡查→反馈→协调→考核四步进行,实行10分制
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带着问题去巡查,带着问题去整改,“缺什么,补什么”,针对通报、自查和集中巡查反映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解决
(一)巡查机制1、集中巡查
“路长”牵头,每周不少于两次上路巡查,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及乡镇相关负责人须准时到场,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路长”请假报告,并委派单位其他人员参加,如未按时参加,每次扣1分
22、各部门巡查
除集中巡查外,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及相关乡镇须每周两次巡查本单位责任路段,并建立工作台账,作为检查考核依据,如未巡查,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每次各扣1分
第1页共2页(二)反馈机制1、县综管办督查通报的问题整治
针对综管办督查通报问题,责任部门“按方抓药”,配合部门“打好下手”,镇村“分片包干”,按照时间节点迅速整改到位,如在下次通报中发现仍未整改到位,责任部门每个问题扣2分,配合部门扣1分
2、集中巡查中发现问题整治
针对“路长”集中巡查出的相关问题,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原则,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要拿出各自责任清单,主动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