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评议领导小组成员与被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二条开展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议,特别是对工作成效进行评议,重点是:(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情况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动本单位工作的情况
(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守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或多数党员认为有必要评议的情况
第三条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和程序:(一)征求意见
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由上一级党组织听取党员(党代表)对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二)述职测评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党代表)报告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之后,在全体党员(党代表)中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特别是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
(三)座谈评议
召开由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进行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1页共2页(四)形成评议意见
对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和座谈评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形成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综合评议结果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反馈
(五)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党员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