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镇(办)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为进一步理顺区与镇(办)的财政分配关系,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更好落实省直管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保障区、镇(办)两级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健康运行,推进新一轮经济发展,区政府决定调整镇(办)财政管理体制
同时,为充分调动镇(办)生财、聚财、理财积极性,以增加镇(办)财力,增强镇(办)活力为出发点,夯实镇(办)财政基础,逐步建立比较稳固的天元财政,特制定全区镇(办)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原则
在现行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镇(办)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充分发挥镇(办)的职能作用,调动镇(办)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二)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
进一步明确财权事权,合理界定区与镇(办)两级的收支范围,理顺区与镇(办)的财政分配关系
(三)保证重点支出的原则
在确保正常运转、民生保障、法定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加大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保障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的支出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四)鼓励增收节支和统筹平衡的原则
鼓励镇(办)增收节支,培植财源,可持续发展
根据镇(办)实际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统筹平衡各镇(办)之间的支出标准上的差距
根据以上原则,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补助,结算分成,比例递增、逐年调整,自求平衡,体制五年的新一轮的镇(办)财政管理体制
二、收支范围的确定(一)收入范围的确定各镇(办)行政范围内所有财政收入,除应缴中央、省、市级外,均按照下列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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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全区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及其他经认定的区属企业和项目(不含镇(办)建筑公司和镇(办)置业公司)形成的税收收入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