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XX县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XX县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和《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XX县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26号),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和滨海XX县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在总结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天津滨海XX县区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
一、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天津滨海XX县区开发开放难得的历史机遇,按照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增长和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加快建设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增强服务辐射能力,带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努力做到率先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率先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全国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借鉴和示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XX县区先行先试的要求,加快天津滨海XX县区金融改革创新进程,力争用5至10年时间,基本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与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创新体系;基本形成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规范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努力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二、金融改革创新的主要内容(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第1页共9页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社会资金结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