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塘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坝乡大古坪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国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副组长:李正文(村委委员、村护林站站长)成员:王小林(党支部副支书)、左林军(街上组长)、李水平(西河组长)、王方军(下河组长)、何庆贵(三官庙组长)、宋兆全(村文书)、宋建军(护林员)、信关伟(村支部委员、计生专干)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基本情况(一)人口现状大古坪村现有64户,共计248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64户248人,参加集体林承包63户246人(五保户1户2人不参加村组的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全村(组)集体林地总面积29451
5亩(水平面积)
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9314
5亩(包含自留山面积529亩;流转山林5亩1宗:宋建军在下河组承包1宗);04年林权清理确权保护区集体林面积20137亩,三、林改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
即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1页共11页(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要严格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群众主体、农民决策的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同意
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