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使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重要工作岗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股级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股级干部竞争上岗规定,*********对部分股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合理配置人才资源,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的原则;任人唯贤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岗位
1、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2、财经办公室主任1名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所)主任1名;4、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5、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6、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1名;7、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1名;8、社会保障事务所主任1名
若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竞争职务数形不成竞争的,则不实行竞争上岗,通过职工民主推荐提出人选,最后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三、竞争人员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一)具有履行职务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第1页共3页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