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人们为了从事社会劳动而结成的关系,是就业组织中由雇佣行为而产生的关系
基本含义是指管理方或者管理方团体(多为行业协会)与劳动者或劳动者团体(一般是工会)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和冲突关系的总和,它受制于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的背景
狭义的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双方在劳动力受雇过程中的相互关系
包含三方面内容:(1)从业关系(2)劳动组合关系(3)劳动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劳动关系核心)
简答:劳动关系的特征
简答: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2)
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3)
劳动报酬的性质及支付的方式不同(4)
适用的法律不同(5)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名解: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的主体狭义包括:(1)劳动者和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团体(2)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
广义劳动关系主体即劳动者及其联合体、雇主及其联合体以及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为代表的第三方
政府是广义的劳动关系主体5
名解:管理方:狭义上,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广义上,管理方除了包括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的雇主协会6
简答管理方的特征(1)管理方具有职权
职权是能向隶属人员进行指挥、发出命令并要求下级强制服从并执行的权利,以及给予奖惩的权力(2)管理方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职权
它源于企业产权,是合法的(3)职权是自上而下逐级授予的,权责对等十分重要7
名解:雇员:也称劳动者,我国的广大劳动者是在各种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中从事有组织的社会劳动的人
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者包括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