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方案为全面提高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整体素质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更好的维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XX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对全区存在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集中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为依据,以提高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分级实施,全员参与,切实提高存在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严格落实《201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规定的任务目标,年底前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率达到80%
三、培训内容1、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是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权利和义务;2、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个体基本防护知识和防护用品的使用;3、职业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措施及相关事故案例分析;4、国发【2011】23号文件精神宣贯
第1页共2页四、组织形式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由市局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培训由区安监局统一组织培训
五、培训时间存在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