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事局济宁市建委文件济人考[2009]19号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建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5、6日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9月5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6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成绩管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名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根据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