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共安全指导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通知》和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整治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力安全事故,打造电力线路安全通道,维护电网和社会安全,杜绝电力设施外破跳闸和农村安全触电事故,建立电力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时间安排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1月20日三、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6日—10月15日)
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利用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2012年1月15日):以推进电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电力保护区内施工安全管理、树竹障碍清除行动,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村电力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巩固成效阶段(2012年1月16日—2012年1月20日):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巩固专项治理活动的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一)加快电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拟组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队伍,设立机构,落实人员、场所,挂牌成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力争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第1页共4页队伍建设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电力设施保护
根据《关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需要经过行政许可审批的通告》(六经综[2009]89号)要求,强化保护区作业电力行政许可审批的落实力度,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虽经批准违章施工等行为,电力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供电企业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