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设备更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暂按此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道路运输企业技术进步和行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作用,更好地发挥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设备更新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设备更新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道路运输设备更新补助资金是指国家燃油税替代返还、由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用于道路运输企业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设备更新的引导资金
第三条浙江省道路运输设备更新补助项目需验收合格,并报经省财政、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适当补助
第二章资金安排原则第四条设备更新补助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政策,严格执行财政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资金使用的方向,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发展先进运力、优化运输结构;2、坚持推进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3、坚持促进安全投入、保障运输安全;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科学规范
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同时资金安排应符合年度资金预算和项目总投资计划,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第三章补助范围和标准第五条设备更新资金补助范围:2010年至2014年主要实施下列六个补助项目:1、大吨位货运车辆购置资金补助;2、机动车驾培模拟器购置资金补助;3、汽车客运站安检智能管理系统资金补助;4、客运车辆车载视频设备购置资金补助;5、农村客运老旧车辆提前更新资金补助;6、汽车烤漆房油改电节能改造资金补助
以上项目必须纳入我省交通系统年度技改补助计划方可实施
第六条设备更新资金补助标准:1、货运车辆购置资金补助标准:(1)车辆核定吨位为20吨(含)以上的槽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