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一、公司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一)公司章程1、公司章程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部分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表决某项议案时,当投赞成票和反对票的董事人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权限的规定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不相符
部分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未规定对董事会投资权限和投资范围的规定,或者虽对投资权限和投资范围作出了规定,但未规定对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一十条的要求不相符
还有部分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非会议期间,董事会因正当理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可以临时聘请其它会计师事务所,但是必须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追认通过,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要求不相符
3、公司章程对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流于形式
部分上市公司仅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但对实施累积投票制的具体安排未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不相符
4、部分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内容未及时修订
既发行内资股又发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部分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主要是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及境外上市交易有关要求制订,公司尚未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时修改公司章程
5、公司章程未规定对董事长的授权原则和授权内容
部分上市公司章程列明,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但是公司章程中未明确规定授权原则和授权内容,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八条的要求
(二)“三会”议事规则1、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