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周边环境,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并体现优质优价原则,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配套的装饰、安装工程)、市政及市政维修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以及临时设施费
安全施工费是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人员安全而采取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是依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建施[1998]41号),为满足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施工作业所必需的施工现场生活、生产用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搭建、维护、拆除费用或摊销费用
第四条、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采用清单方式计价
具体计算方法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深圳市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清单计价规则》及《深圳市安全施工费及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执行
(一)招投标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在编制标底时,应当首先根据我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及现场布置情况,按常规施工方法编制施工组织预案
然后,以施工组织预案作为依据,结合我市计价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文明措施清单,并确定概、预算及标底中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清单单价
施工组织预案应在标底审查时一并提交,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投标人必须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企业自身情况编制施工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