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汇报新都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有效减少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XX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都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治尘办[2008]7号文件要求和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待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施行封闭施工
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或围挡,围墙或围挡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并在大门外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
第五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冲洗设备,并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二次以上沉淀池,(沉淀池上面应用安全硬质材料覆盖),铺设条形水蓖子,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第六条施工现场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堆土应进行覆盖或绿化;施工待建区域应进行覆盖或绿化
在建区域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区域由建设方负责
第七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和场内主要道路应硬化
路面应保持平整、不积水,并保持施工期间的路面完整
第八条施工现场及周边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地外临时通道应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第九条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
第1页共4页第十条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回填土方、竣工阶段总平面施工和基槽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采用湿法作业,严禁高空抛洒
第十一条运输沙石、土方、水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密,严禁撒漏
第十二条施工场地内各材料应按总平面图统一布置,设置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