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注意解决好的几个问题十六大报告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强调指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的团结统一”,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加强党委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委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根本决策原则
民主集中制,不仅是集中集体智慧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制度,同时也是发扬民主,加强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的根本保证
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党委决策的正确性,从近几年贯彻落实情况来看,在这方面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要克服把行政主管角色带进党内的现象,在书记和委员之间真正建立起来平等关系在有些地区、部门、单位,由于党委正副书记是党政主管,一般年龄大一些,资历深一些,很容易自觉不自觉地把行政主管角色带进党内,把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搞成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还有的把集体领导搞成“一言堂”,党委议事存在着“委员看常委,常委看书记”的不正常现象
这既违背党的组织原则,又影响党委内部的团结
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正副书记要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和良好的民主作风
首先,要分清行政主管角色与“班长”的区别摆正自己的位置
作为行政一把手,与副职、与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但在党委内部,任何成员不论职务高低都是平等的一员,正副书记只有比其他同志担负更多的责任,没有超出其他委员的特权;在党委议事时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问题
尤其是正副书记资格老,能力强的,更要自觉做到这一点
其次,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信依靠集体领导才能办好事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是实现正确主张的可靠保证
书记个人的经验和智慧总是有局限性的,如果不置身于集体之中,实行集体领导,而由个人决定问题,就难免要犯错误
现在有的党委决定问题,总是书记先拍板,大家听书记的,造成言路堵塞
也有些党委成员缺乏主人翁责任感,即使有不同意,因第1页共4页书记定了,也不好撕开情面讲出自己